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区别详解
编辑: |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6:20 | 来源: |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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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义不同

离任审计,或称任期终结审计,是指对法定代表人整个任职期间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查、鉴证和总体评价活动。这一活动,对于引导和规范法定代表人的经营思想和经营行为、维护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权益和揭露非法行为,对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通过离任审计,客观评价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可以为组织人事部门正确、科学地考核和任作干部提供重要而具体的根据。

离任审计是审计人员对受托管理资财的运用及其效果所负责任进行的监督、评价活动。其理论根据为:审计是因两权分离后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而产生的,归根到底审计就是审查资财管理者对资财所有者应履行的经济责任。

现代审计中的财务审计和管理审计,是离任审计的两种表现形式。前者审查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后者审查资金运动的效果和效率情况。

经济责任审计,指企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是《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国家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通过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的经济活动,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监督。

2.审计的原因不同

离任审计只是由于要离开现任岗位而进行的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为了确定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状况而进行的审计。

3.审计的时间不同

离任审计往往只能在离任时进行。

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任职期间进行审计,也可以在离任时进行。

4.审计重点不同

离任审计不仅要评价任职期间内的经济责任,还要考虑行政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仅评价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

5.审计效果不同

离任审计起不到有效监督和改进管理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发现在管理中的问题,纠正错误、挽回经济损失。促进岗位加强管理。

6.审计评价的侧重点不同

离任审计对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政绩、业绩、经济责任及行政责任、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于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附带评价任职期间的政绩、业绩等。

7.审计的内容不同

离任审计

(1)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这里的收支,在一级政府可以表现为财政收支,行政部门表现为经费收支,事业单位表现为事业经费的收支,在企业单位则表现为企业会计准则中会计要素概念上的收入和支出,以“收支”来表达,可以概括行政、企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限内的动态情况,实际是被审计单位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会计资料载体所反映出来的经济活动。例如:重大投资活动、重大项目支出和与此相关的重要经济合同等。

(2)资产、负债和权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这里的资产、负债和权益,也是包括行政、企事业单位按会计要素概念所确认的资产、负债和权益,这是结合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查,确认一个时点的静态结果,确定离任者管理的资金状况的真实状况即所谓的家底,使得离任者交个清楚,接任者接个明白,这是交接双方所关心和要求的,这个时点原则上应与领导离任时点一致。大额未决的债权、债务,应作为资产负债审计的重要项目予以关注,而资产的增值保值,也是通过净资产的变化即权益的审计来确认。对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和对资产、负债、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符合现行审计规范的要求,也是审计评价的需要。而所谓的各种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也应该由此而产生。

(3)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内容较多,审计人员不可能对被审计单位的全部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因此,只能选择与收支及资产、负债、权益内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这个审计应从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效入手。

(4)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的划分是不可缺少的,而经济责任的划分,应结合上述三项内容的审计来进行,如果存在违纪违规问题、损失浪费问题、内控制度不健全或者控制失效,就应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人在其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否则,就解除其责任。在确定审计内容时,审计职权范围以外的事项,如财务评价指标以外的其他非经济指标,如计生、党建等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不应列为审计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修订后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应该涵盖下面七个方面的内容:

(1)贯彻执行重大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这方面主要指与宏观经济金融运行直接相关,对整体经济金融运行具有系统性影响的,由国家法律法规层面赋予主要领导人员所在单位履行职责的重大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2)本单位重要工作履职情况。除重大政策及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外,主要领导人履职中不同层次的管理工作情况。

(3)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与执行情况。主要领导人在履职过程中涉及的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监督等具体情况。可以从重大经济事项管理的流程入手,按流程进行审计。

(4)财务管理情况。具体包括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收入管理情况、财务支出效率与效果、会计核算规范性等。

(5)廉洁自律情况。主要指主要领导人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从政规定等情况。

(6)内控管理情况。具体审计内容包括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内控风险管理有效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7)下属或附属单位监督管理情况。具体包括对下属或附属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情况、下属或附属单位业务合规性、内控有效性等情况。

由此可见,离任审计的部分内容涉及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部分也可以借鉴给离任审计,二者审计不同却又部分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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