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审计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负责对学校内部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为促进学校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1)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

(2)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3)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4)对处级以下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5)对科研经费进行审计和结题审签;

(6)对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7)对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结算进行审计;

(8)对物资设备采购预算价格进行审计。

三、负责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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